炒股线上配资开户 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标识,国家网信办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新规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26 21:53 点击次数:170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用户向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平台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上传生成合成内容时,应当主动声明并使用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相关阅读 整治AI时代的信任危机,网信办就AI合成内容的标识办法征求意见以往的一句“眼见为实”在当下已经需要打上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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